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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農業試驗所107年度第3次雇用按日計酬臨時工甄試公告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農業試驗所

一、依據本所107年度種苗生產計畫辦理。
二、所需員額:雇用按日計酬田間作業臨時工人員2名,備取2名。
三、甄試資格:
 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 (二)年滿18歲,65歲以下。
 (三)品德端正、無不良素行紀錄,且具勞動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。
 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報名參加甄選:
   (1)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,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。
   (2)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。
   (3)受監護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。
   (4)因案遭通緝在案。
   (5)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者。
   (6)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紀錄。
 (五)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,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,如經僱用者,將予以解僱。
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4月20日(上班時間接受領表及報名)。
五、報名地點: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行政管理課,電話:082-333381、332074。
六、報名方式: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,以郵寄報名概不受理。
七、繳交證件:
 (一)身份證影本正反面。
 (二)二吋相片一張。
八、考試科別及成績計算如下:
  田間管理1160元工:錄取2名、備取2名。
 (一)口試40%。
 (二)專業科目:除草及清田溝作畦60%。
九、甄試日期地點:107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報到,凡持有本所核發甄試入場證者,可在農業試驗所行政管理課辦理報到。
十、公布錄取時間:於107年4月24日,由本所通知各錄取人員,未錄取者將不再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本雇用按日計酬臨時工人員自107年4月25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,依契約每月按實際到工日數核薪,並享有勞健保及勞退新制。(乙方所得薪資包含年終工作獎金,乙方不得要求再給付)。
十二、考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。
十三、錄取者,試用期為三個月,經考核通過者將續僱至107年12月31日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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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07-04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