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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補助登記公告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農業試驗所

  本所110年補助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將於3月8日開始受理申請登記!近年來由於大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提高,為改善地區農產品之食用安全,減少農藥使用,推廣地區農戶種植安全蔬果,本所依本年度農業產銷補助計畫,將補助地區農戶設置安全蔬菜網室及果樹防鳥網室共16棟。正取十六棟,備取十棟。同一申請人僅可選擇申請一種設施,同一申請人最多可申請兩棟網室或果樹防鳥網室。每棟網室(簡易式)總面積144平方公尺(含)以上,每棟果樹防鳥網室(水平棚架式)總面積800平方公尺(含)以上,若為補助兩棟者,可選擇合併搭設為一棟,設施總面積需1600平方公尺(含)以上。補助經費以不超過總經費之49%原則,每棟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8萬5千元。

  受理申請後,本所將派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農戶之遴選及補助,並根據栽培情形及銷售狀況等各方面考量,由評審小組判定給予補助之棟數。

  本所蔬果栽培網室評分標準如下:

一、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者,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,需徵得地主同意,並出具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。

二、作物栽培及田間衛生管理良好。

三、土地鄰近有水源且有設置灌溉設施可供安全蔬果栽培種植後灌溉者。

四、經營面積足夠,土壤質地、防風及排水設施均良好者。

五、有銷售管道、具穩定客源,且蔬果銷售狀況良好者。

六、本所輔導之安全農業示範農戶,於遴選時優先納入評分考量。

七、栽培戶必須接受本所及有關單位輔導與提供示範觀摩。

  登記期限自110年3月8日至3月17日止,請於本所上班時間攜帶土地權狀謄本(或委託經營同意書、租賃契約書)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、申請人印章至本所申請,並填具申請表,登記完成後農試所將派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現地勘查遴選,如有問題請來電(連絡電話:333381、承辦人員陳小姐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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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0-03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