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新成立之產銷班須向何處申請?

新成立之農業產銷班須向轄區鄉鎮公所填妥申請表,送請輔導單位協助審查符合規定後,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。
權責單位:農業試驗所 科別:農業推廣課
連絡人:鄭俊其 連絡方式:082-333381
更新日期:2015-05-07

  • 點閱次數:3935